税务检查证遗失公告
税务检查证遗失公告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税务检查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44号)第十九条的规定,以下人员税务检查证丢失,特此声明作废。
持证人:李 江 税务检查证号:甘税征620700190001
持证人:左 晶 税务检查证号:甘税征620700190002
持证人:张登彦 税务检查证号:甘税征620700190007
国家税务总局张掖市税务局
2026年1月14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税务检查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44号)第十九条的规定,以下人员税务检查证丢失,特此声明作废。
持证人:李 江 税务检查证号:甘税征620700190001
持证人:左 晶 税务检查证号:甘税征620700190002
持证人:张登彦 税务检查证号:甘税征620700190007
国家税务总局张掖市税务局
2026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