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黎川县税务局关于税务检查证遗失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黎川县税务局关于税务检查证遗失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黎川县税务局关于税务检查证 遗失的公告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税务检查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44号)第十九条规定,现就国家税务总局黎川县税务局及所辖税务分局相关人员税务检查证遗失情况予以公告:
| 序号 | 持证人姓名 | 税务检查证号 | 工作单位 | 检查职责 | 有效期限 |
|---|---|---|---|---|---|
| 1 | 孙彪 | 赣税征 361022190206 | 国家税务总局黎川县税务局宏村税务分局 | 税务检查 | 长期 |
| 2 | 王珍 | 赣税征 361022200008 | 国家税务总局黎川县税务局日峰税务分局 | 税务检查 | 长期 |
以上税务检查证遗失,声明作废。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黎川县税务局
2026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