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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第三批享受进口税收优惠政策的中资“方便旗”船舶清单的通知

财关税〔2018〕30号
2018-08-17
索 引 号:000014349/2022-624931信息分类:进出口税收
发布机构: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生成日期:2018-08-17 10:27:16
文 号:财关税〔2018〕30号是否有效:
名 称: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第三批享受进口税收优惠政策的中资“方便旗”船舶清单的通知

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第三批享受进口税收优惠政策的中资“方便旗”船舶清单的通知

财关税〔2018〕3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局,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

根据《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资“方便旗”船回国登记进口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关税〔2016〕42号)的规定,经审定,“盛运来”等5艘中资“方便旗”船舶可享受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的优惠,具体船舶清单见附件。

附件: 第三批享受进口税收优惠政策的中资“方便旗”船舶清单

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

2018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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