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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将酪氨酸激酶抑制剂治疗慢性粒细胞白血病和胃肠间质瘤药品费用纳入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有关问题的批复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将酪氨酸激酶抑制剂治疗慢性粒细胞白血病和胃肠间质瘤药品费用纳入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有关问题的批复

内容详见附件

附件下载:

9.16社会保障 宜人社函〔2015〕344号关于转发《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将酪氨酸激酶抑制剂治疗慢性粒细胞白血病和胃肠间质瘤药品费用纳入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有关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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