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革命老区重点城市对口合作工作方案》的通知
| 标题: |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革命老区重点城市对口合作工作方案》的通知 | 发文机关: | 发展改革委 |
|---|---|---|---|
| 发文字号: | 发改振兴〔2022〕766号 | 来源: | 发展改革委网站 |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市规划 | 公文种类: | 通知 |
| 成文日期: | 2022年05月19日 |
- 标 题: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革命老区重点城市对口合作工作方案》的通知
- 发文机关: 发展改革委
- 发文字号: 发改振兴〔2022〕766号
- 来 源: 发展改革委网站
-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市规划
- 公文种类: 通知
- 成文日期: 2022年05月19日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革命老区重点城市对口合作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改振兴〔2022〕766号
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教育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卫生健康委、人民银行、粮食和储备局、能源局、铁路局、民航局、文物局、乡村振兴局:
经国务院同意,现将《革命老区重点城市对口合作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22年5月19日
附件:
《革命老区重点城市对口合作工作方案》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革命老区重点城市对口合作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改振兴〔2022〕766号
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教育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卫生健康委、人民银行、粮食和储备局、能源局、铁路局、民航局、文物局、乡村振兴局:
经国务院同意,现将《革命老区重点城市对口合作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22年5月19日
附件:
《革命老区重点城市对口合作工作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