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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 安徽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会计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

安徽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会计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

2018-12-26

安徽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会计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市、县(区)财政局,省直各部门:

现将财政部关于印发《会计人员管理办法》(财会〔 2018 〕 33 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贯彻落实要求,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深入学习领会,充分认识《管理办法》出台的重大意义。财政部制定出台《管理办法》是顺应党中央、国务院“放管服”改革的必然要求,是贯彻落实《会计法》有关规定的具体体现,也是规范会计秩序和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的重要举措。各地、各部门要加强对《管理办法》的学习,深刻领会文件精神实质,准确把握管理范围、内容,提高在会计工作转型升级情况下管理服务会计人员的能力和水平。

二、加强宣传解读,为《管理办法》实施营造良好氛围。各地、各部门要注重发挥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作用,加强宣传力度,解读好会计人员的范围、会计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应当符合的基本要求、单位在会计人员专业能力认定、任用(聘用)和会计岗位设置等方面的具体责任,为《管理办法》实施营造良好氛围。

三、结合工作实际,推动《管理办法》落到实处。《管理办法》为会计人员管理提供基本依据,各地、各部门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会计人员管理实际,加强调查研究,加强协调联动,健全工作机制,搭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平台,促进会计人员素质能力提升,推动会计人员诚信建设,依法依规对单位任用(聘用)会计人员及其从事会计工作进行管理和监督,将《管理办法》各项规定落到实处。各单位应按照《管理办法》要求,认真做好会计人员专业能力认定、任用、聘用、岗位设置、监督管理等工作,支持会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切实履行会计人员管理的主体责任。

安徽省财政厅

2018 年 12 月 26 日

财政部关于印发《会计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财会[2018]33号).t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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