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24号(关于扩大自主申报、自行缴税适用范围的公告)
| 标题: | 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24号(关于扩大自主申报、自行缴税适用范围的公告) | 发文机关: | 海关总署 |
|---|---|---|---|
| 发文字号: | 海关总署公告〔2018〕24号 | 来源: | 海关总署网站 |
| 主题分类: | 商贸、海关、旅游\海关 | 公文种类: | 公告 |
| 成文日期: | 2018年03月29日 |
- 标 题: 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24号(关于扩大自主申报、自行缴税适用范围的公告)
- 发文机关: 海关总署
- 发文字号: 海关总署公告〔2018〕24号
- 来 源: 海关总署网站
- 主题分类: 商贸、海关、旅游\海关
- 公文种类: 公告
- 成文日期: 2018年03月29日
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24号(关于扩大自主申报、自行缴税适用范围的公告)
公告〔2018〕24 号
为加快推进税收征管方式改革,海关总署决定扩大自主申报、自行缴税(“自报自缴”)适用范围。现公告如下:优惠贸易协定项下进口报关单均可适用“自报自缴”模式。其他事项按照海关总署2016年第62号公告执行。
上述规定自2018年4月10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18年3月29日
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24号(关于扩大自主申报、自行缴税适用范围的公告)
公告〔2018〕24 号
为加快推进税收征管方式改革,海关总署决定扩大自主申报、自行缴税(“自报自缴”)适用范围。现公告如下:优惠贸易协定项下进口报关单均可适用“自报自缴”模式。其他事项按照海关总署2016年第62号公告执行。
上述规定自2018年4月10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18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