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资阳市税务局资阳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税务分局关于机构更名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资阳市税务局资阳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税务分局关于机构更名有关事项的公告
经国家税务总局批准,国家税务总局资阳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税务局现更名为国家税务总局资阳市税务局资阳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税务分局。为确保各项税收工作平稳有序运行,现就国家税务总局资阳市税务局资阳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税务分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原国家税务总局资阳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税务局的行政、业务印章自公告之日起停止使用,并启用新的行政、业务印章,以国家税务总局资阳市税务局资阳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税务分局名称开展工作。各类证书、文书、表单等文件启用新的名称、局轨、字轨。
二、原国家税务总局资阳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税务局税费征管的工作由国家税务总局资阳市税务局资阳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税务分局承继,已受理尚未办结的事项由国家税务总局资阳市税务局资阳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税务分局办理,已作出的行政决定、出具的执法文书、签订的各类协议继续有效。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以及其他行政相对人取得的相关证件、资格、证明效力不变。
三、原国家税务总局资阳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税务局承担的税费征收、行政许可、减免退税、税务检查、行政处罚、投诉举报、争议处理、信息公开等事项,由国家税务总局资阳市税务局资阳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税务分局承继,并按相关规定办理。
四、涉及原国家税务总局资阳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税务局的税务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国家赔偿等职责由继续行使其职权的国家税务总局资阳市税务局资阳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税务分局承担。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以及其他行政相对人对原国家税务总局资阳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税务局和国家税务总局资阳市税务局资阳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税务分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依法向国家税务总局资阳市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
五、原国家税务总局资阳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国家税务总局资阳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税务局松涛税务分局、国家税务总局资阳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税务局资溪税务分局撤销,对以上3个分局撤销前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依法向国家税务总局资阳市税务局资阳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税务分局申请行政复议。
六、启用新的税务检查证件。原税务检查证件在2025年12月31日前可以继续使用。
七、国家税务总局资阳市税务局资阳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税务分局通讯地址为:资阳市雁江区广场路16号;临空经济区办公区及办税服务厅通讯地址为:资阳市临空经济区孵化中心A区(资阳市雁江区宝珠东路1号);高新区办税服务厅通讯地址为:中国牙谷科创园(资阳市雁江区松涛镇外环路西三段222号)。
八、国家税务总局资阳市税务局资阳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税务分局联系方式为:政务公开电话:028-26558031;全市统一对外公开咨询电话:028-26558700;税务干部违纪举报电话:028-26659256。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资阳市税务局资阳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税务分局
2025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