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支持煤炭转化企业与煤炭生产企业重组
内蒙古自治区支持煤炭转化企业与煤炭生产企业重组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政府讨论通过了《关于支持煤炭转化企业与煤炭生产企业重组有关事宜的通知》,确定了促进煤炭转化企业与煤炭生产企业重组的原则,即“企业自愿、市场化运作、政策引导”。对符合条件的煤炭转化企业与煤炭资源矿业权重组的,可按自有矿权为新建转化项目配煤。对转化企业控股重组合法煤矿的,煤矿周边不宜单独设置矿业权边角资源可配置给现有煤矿整合开发。按要求转让股权、矿业权的,可不再履行审批程序直接办理相关手续。该文件的下发执行将有利于解决相关违规建设煤矿问题,促进新建煤电、煤化项目与其整合重组,有利于化解过剩产能,促进煤炭行业脱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