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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给予东帝汶民主共和国等三国部分对华出口商品零关税待遇的通知

税委会〔2008〕31号
2008-09-08

政府信息公开

名称
索引号
A05220080099
文号
税委会[2008]31号
发文时间
2008年09月08日
发文机构
关税司
主题
法规规划
体裁
通知
备注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给予东帝汶民主共和国等三国部分对华出口商品零关税待遇的通知

海关总署:

我国已与东帝汶民主共和国完成了首批零关税商品范围的政府间换文协议,与科摩罗联盟和刚果民主共和国完成了第二批零关税商品范围的政府间换文协议。经国务院批准,决定自

2008 年 10 月 1 日起

,对上述三国部分对华出口商品(具体清单详见附件 1 和附件 2 )实施关税税率为零的特惠税率。

附件:1.给予东帝汶民主共和国零关税待遇的商品清单

2.给予非洲科摩罗联盟和刚果民主共和国第二批零关税待遇的商品清单

二○○八年九月八日

附件:
附件1:给予东帝汶民主共和国零关税待遇的商品清单.xls 附件2:给予非洲科摩罗联盟和刚果民主共和国第二批零关税待遇的商品清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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