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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征求《关于加强物业管理促进物业服务业发展的意见(代拟稿)》修改意见的公告

2024-11-29

民意征集

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征求《关于加强物业管理促进物业服务业发展的意见(代拟稿)》修改意见的公告

自治区人民政府2015年8月印发的《关于加强物业管理促进物业服务业发展的意见》(内政发〔2015〕91号)中,部分内容已经不符合现行政策规定。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工作安排,我厅代自治区人民政府草拟了《关于加强物业管理促进物业服务业发展的意见(代拟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在2024年12月10日前,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nmgzjtwyc@163.com邮箱。

感谢您的参与。

联 系 人:许砚秋

联系电话:0471-6945925

附件:关于加强物业管理促进物业服务业发展的意见 (代拟稿)

2024年11月29日

附件下载: 关于加强物业管理促进物业服务业发展的意见.doc
意见征集已结束,感谢您的参与!

征集结果

2024年11月29日,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关于加强物业管理促进物业服务业发展的意见(代拟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止2024年12月10日,通过线上征集方式收到反馈意见0条。

特此通告。

2024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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