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四川省2025年度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等目录清单的通知
关于公布四川省2025年度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等目录清单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25〕543号)
各市(州)、县(市、区)发展改革委(局),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 营商环境,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全面实行收费目录清单制度的通知》(发改办价格 〔 2016 〕 1415 号 )和《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的通知》(发改价格 〔 2019 〕 798 号 )要求,现将《四川省 2025 年度 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等 目录清单》(以下简称《目录清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法律、行政法规、《四川省定价目录》明确规定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自动进入《目录清单》。《目录清单》以外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各地均不得纳入政府定价管理。
二 、 授权各市(州)、县(市)人民政府制定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范围等有关内容详见各地制定的具体收费文件。《目录清单》 实行 动态调整 制度,对外 公开 并 接受社会监督。各地要 同步建立 当地 政府定价管理的 经营服务性 收费 目录 清单,并在 政府网站或部门网站上公布。
附件: 1.

四川省2025年度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
2.

四川省2025年度省级政府定价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 5 年 12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