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登录后即可收藏
您还未登录,请先登录后再收藏法规
政策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制定价...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目录》(2025版)的通知

内发改价审字〔2025〕1375号
2025-11-28
索 引 号111500000115122125/2025-06055主题分类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 物价
发布机构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文 号内发改价审字〔2025〕1375号
成文日期2025-11-28公文时效有效
索 引 号111500000115122125/2025-06055
主题分类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 物价
发布机构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文 号内发改价审字〔2025〕1375号
成文日期2025-11-28
公文时效有效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目录》(2025版)的通知

各盟市发展改革委,满洲里、二连浩特市发展改革委:
为加强对政府制定价格商品和服务的成本监管,规范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行为,提高政府价格决策的科学性,根据《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政府定价成本监审工作的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价格治理机制的意见》等有关规定,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结合现行《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定价目录(2021版)》,以及我区经济发展和价格管理实际,我委对自治区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目录进行了修订,形成《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目录(2025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本通知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目录〉(2022版)的通知》(内发改价审字〔2022〕140号)同时废止。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目录(2025版)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11月28日

附件: 内发改价审字〔2025〕1375号-附件.pdf

立即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