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四川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四川省青少年科技应用促进会:
本委受理的申请人 王苏苏 与 你单位 支付工资 等劳动 争议一案已办结,因无法联系你单位,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川劳人仲案〔 2025〕 782 号仲裁裁决书,裁决结果为: 一、 被申请人 四川省青少年科技应用促进会 自本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 五 日内一次性向申请人 王苏苏 支付 工资 5900.86 元 ; 二 、 驳回申请人 王苏苏 的其他仲裁请求。本裁决为终局裁决,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裁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三十 日,即视为送达。你单位 有证据证明本裁决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情形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 三十 日内向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
特此公告
四川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6 年 2 月 10 日
四川省青少年科技应用促进会:
本委受理的申请人 王苏苏 与 你单位 支付工资 等劳动 争议一案已办结,因无法联系你单位,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川劳人仲案〔 2025〕 782 号仲裁裁决书,裁决结果为: 一、 被申请人 四川省青少年科技应用促进会 自本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 五 日内一次性向申请人 王苏苏 支付 工资 5900.86 元 ; 二 、 驳回申请人 王苏苏 的其他仲裁请求。本裁决为终局裁决,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裁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三十 日,即视为送达。你单位 有证据证明本裁决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情形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 三十 日内向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
特此公告
四川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6 年 2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