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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款支付担保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内建市〔2024〕18号
2024-01-17
索 引 号1115000001151236XK/2024-00362主题分类城乡建设(含住房)
发布机构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文 号内建市〔2024〕18号
成文日期2024-01-17公文时效有效

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款支付担保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局 :
现将《内蒙古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款支付担保实施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2024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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