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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办公厅、海关总署办公厅关于云南省2013年罂粟替代种植项下免税出口化肥数量的通知

财办关税〔2013〕4号
2013-01-28

财政部办公厅、海关总署办公厅关于云南省2013年罂粟替代种植项下免税出口化肥数量的通知

【发布部门】 财政部;海关总署【发布文号】 财办关税[2013]4号
【效力级别】 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发布日期】 2013-01-28【实施日期】 2013-01-01
【法律话题】 税务 ; 对外贸易【产业领域】 农林牧渔

财政部办公厅、海关总署办公厅关于云南省2013年罂粟替代种植项下免税出口化肥数量的通知

(2013年1月28日 财办关税〔2013〕4号)

云南省财政厅、昆明海关、云南省商务厅:

根据《财政部 海关总署关于云南省境外罂粟替代种植项下化肥出口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12〕13号),自2012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对云南省境外罂粟替代种植项下出口的化肥,在一定数量范围内,免征出口关税。现将云南省2013年境外罂粟替代种植项下出口化肥免征出口关税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经核定,20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云南省境外罂粟替代种植项下出口的化肥85713吨免征出口关税,具体品种和数量详见附件。

二、化肥出口前,企业应持凭云南省商务厅出具的证明向海关申请办理减免税审批手续。出口上述化肥的减免税审批手续纳入《减免税管理系统》管理,征免性质为“国批减免”(代码:898)。

三、在本通知规定的期间内出口的上述化肥,请昆明海关按照本通知的规定办理减免税审批手续和征免税及退保结关、退税手续。

附件:替代种植项下免征出口关税化肥品种及数量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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