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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 抚州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9年代理记账行业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

抚州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9年代理记账行业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

2019-02-02
  • 索 引 号: FZ0008/2019-00822
    发文机关: 抚州市财政局
    文 号:
  • 成文日期: 2019-02-02

抚州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9年代理记账行业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财政局、抚州高新区财政局、东临新区财金局

现将江西省财政厅办公室《关于做好 2019 年代理记账行业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 (赣财办会﹝2019﹞1号)转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按照文件要求,请各县区将本地区代理记账行业分析报告于2019年7月10日前报送市财政局会计科。

附件:江西省财政厅办公室关于做好 2019 年代理记账行业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 (赣财办会﹝2019﹞1号)

2019 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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