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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川人社发〔2017〕50号
2017-12-08
索引号 文号
发文机关 公文种类
成文日期 有效性
废止日期2999-12-31实施日期 文件类型
主题分类 特色分类
分类综合发布单位法规处
成文日期2017-12-08生效日期2017-12-08
发文字号川人社发〔2017〕50号有效性有效
失效日期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川人社发〔2017〕50号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按照省政府文件清理工作的统一部署,我厅对

2008年5月31日

以前本厅(含原省人事厅、劳动保障厅等)制发、原宣布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以及

2008年6月1日

2016年12月31日

期间制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研究,现宣布继续有效的426件(含拟修改的16件),废止的84件,失效的287件。其中,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中原规定了有效期的,原有效期到期后自动延长;本厅另有规定的除外。

附件:1.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2.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3.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7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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