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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08年度企业财务会计决算编报工作的通知

农办财〔2008〕156号
2008-11-24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08年度企业财务会计决算编报工作的通知

部属各单位:

为做好2008年度我部企业财务会计报告编制工作,现将《财政部关于印发 2008年度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表的通知》(财企〔2008〕252号)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加强对决算报表编制工作的组织领导,要在全面做好清查资产,核实债务和权益,以及正确结转损益等年终决算工作基础上,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明确分工,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和企业年终财务会计决算结果进行编制,确保报表数据的真实、合法和完整。

二、2008年度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表编制范围包括部直属垦区企业以及部直属各级事业单位所办全资或控股企业。部直属各事业单位负责本级和所属单位所办企业的会计决算报表汇总工作,农垦局负责直属垦区企业的决算报表汇总工作。

三、各单位应于2009年3月20日之前,以正式文件将审核无误的决算汇总报表、报表编制说明、审计报告以及数据光盘报送农业部财会服务中心资产业务处(朝阳区麦子店街20号楼106室,联系电话:010-59194462)。

报表编制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联系电话:59192589)。软件使用中如有问题,请与北京久其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联系(技术服务电话:010-58561199-2)。

附件:财政部关于印发 2008年度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表的通知

二○○八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附件下载:

  • 09020112 农办财〔2008〕156号.ce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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