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呼和浩特市税务局关于转发明确规范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呼和浩特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呼和浩特市税务局关于转发明确规范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旗县区财政局、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金融局、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财政金融局、国家税务总局呼和浩特市各旗县区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
现将《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关于明确规范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内财税[2025]1495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工作要求,请一并执行:
一、请于每年12月1日前联合公布第二批次免税资格认定名单;
二、请于每年12月5日前,将现行有效的本地区取得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名单分别报市财政局和国家税务总局呼和浩特市税务局备案。
《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呼财税[2022]8号)、《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工作的补充通知》(呼财税[2024]12号)自2026年1月1日起废止。
特此通知。
附件: 财政部 税总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
非营利组织申报材料指南
税务局审核意见书
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