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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 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获得2016年度和2017年度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名单(第二批)的通知

川财税〔2017〕7号

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获得2016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 四川省地方税务局
关于公布获得2016年度和2017年度免税资格的
非营利组织名单(第二批)的通知
川财税〔2017〕7号

各市(州)、扩权试点县(市)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 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川财税〔2014〕15号)精神,现将经财政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联合审核确定的获得2016年度和2017年度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名单(第二批)公布如下(按拼音字母排序):
一、获得2016年度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名单
1.四川省电力行业协会
2.四川省道路运输协会
3.四川省电子学会
二、获得2017年度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名单
四川省咨询业协会
以上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的有效期为五年。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 四川省地方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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