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登录后即可收藏
您还未登录,请先登录后再收藏法规
政策法规 / 国家税务总局济宁市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1...

国家税务总局济宁市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19年深化增值税改革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2019-03-12

国家税务总局济宁市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

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19年深化增值税改革

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各县(市、区)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 2019 年深化增值税改革工作的通知》(税总发〔 2019 〕 32 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工作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深化增值税改革是 2019 年实施更大规模减税降费的“重头戏”,是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市场活力的重大举措,是完善税制、优化收入分配格局的重要改革,是宏观政策支持稳增长、保就业、调结构的重大抉择。各级税务机关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从讲政治的高度,将其摆在重中之重的位置,不折不扣狠抓落实;要由一把手负总责,以实施减税降费工作领导小组为依托,梳理工作任务,明确责任主体,紧扣时间节点,制定细化措施,环环相扣,层层推进,不折不扣把深化增值税改革各项措施按时保质落实到位。

二、突出工作重点,提前做好准备

要进一步弘扬中国税务精神和营改增精神,提前着手做好新出台政策调查摸底工作,摸清企业底数,做好政策对接,及早制定配套措施,为政策顺利实施打好基础;要及时做好系统升级改造,关注申报表变化带来的影响,保障系统稳定高效运行;要深入培训辅导,组织开展好税务系统内部和面向纳税人的辅导培训;要加强对税控服务单位的指导和监管,做好开票系统升级完善工作,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要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正确引导舆论,营造良好改革氛围。

三、畅通沟通渠道,确保改革质效

要结合本地实际,及时总结经验,排查问题,对具有复制推广意义的经验做法以及存在的问题,要及时向市局汇报交流;要统筹督查检查,对督查中发现的政策落实不力、统计把关不严、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责问责,确保改革质效。

国家税务总局济宁市税务局

2019 年 3 月 12 日

立即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