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登录后即可收藏
您还未登录,请先登录后再收藏法规
政策法规 / 对代理记账机构在办理业务中违反会计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

对代理记账机构在办理业务中违反会计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造成委托人会计核算混乱、损害国家和委托人利益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8号

对代理记账机构在办理业务中违反会计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造成委托人会计核算混乱、损害国家和委托人利益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基本信息

行使主体

经开区财政局

编码

440210033000

类别

行政处罚

依据

代理记账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8号 第十四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代理记账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8号 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

责任事项

1、事前:加强对各单位的日常监督检查;向社会公布相关违法违规行为的举报投诉方式方法;及时对举报投诉信息进行核查,对举报属实的,及时立案查处。 2、事中:全面、客观、公正地调查,收集有关证据;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调查终结经行政机关负责人审查作出决定;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3、事后:对处罚后续情况进行监督

实施清单

服务事项名称主管部门操作
对代理记账机构在办理业务中违反会计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造成委托人会计核算混乱、损害国家和委托人利益的行为的行政处罚。经开区财政局在线办理 申请材料
立即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