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非居民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表(2019年版)》等报表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非居民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表(2019年版)》等报表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9 年第 16 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现将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非居民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表( 2019 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 2019 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扣缴企业所得税报告表( 2019 年版)》等报表及相应填报说明予以发布,并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非居民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表( 2019 年版)》适用于非居民企业预缴企业所得税税款时填报,其附表为《非居民企业机构、场所汇总缴纳所得税税款分配表》《非居民企业机构、场所核定计算明细表》。本条规定报表自办理 2020 年度第一季度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起启用;非居民企业机构、场所按照《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非居民企业机构场所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9 年第 12 号)的规定自 2019 年度起汇总纳税的,本条规定报表自办理 2019 年度第一季度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起启用。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 2019 年版)》适用于非居民企业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填报,其附表为《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明细表》《对外合作开采石油企业勘探开发费用年度明细表》《非居民企业机构、场所汇总缴纳所得税税款分配表》《非居民企业机构、场所核定计算明细表》。本条规定报表自办理 2020 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起启用;非居民企业机构、场所按照《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非居民企业机构场所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9 年第 12 号)规定自 2018 年度或 2019 年度起汇总纳税的,本条规定报表自办理 2018 年度或 2019 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起启用。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扣缴企业所得税报告表( 2019 年版)》适用于源泉扣缴和指定扣缴的扣缴义务人,以及扣缴义务人未依法扣缴或者无法履行扣缴义务情况下自行申报的纳税人,按次或按期扣缴或申报企业所得税税款时填报。本条规定报表自 2019 年 10 月 1 日起 启用。
四、本公告规定的报表启用前,仍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等报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5 年第 30 号)的规定执行;本公告规定的报表启用后,不再使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5 年第 30 号发布的相应报表。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
2019 年 3 月 28 日
| 附件下载: | 1.《中华人民共和国非居民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表(2019年版)》及填报说明.doc 2.《中华人民共和国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2019年版)》及填报说明.doc 3.《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及填报说明.doc 4.《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明细表》及填报说明.doc 5.《对外合作开采石油企业勘探开发费用年度明细表》及填报说明.doc 6.《非居民企业机构、场所汇总缴纳所得税税款分配表》及填报说明.doc 7.《非居民企业机构、场所核定计算明细表》及填报说明.doc 8.《中华人民共和国扣缴企业所得税报告表(2019年版)》及填报说明.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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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非居民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表(2019年版)》等报表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9 年第 16 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现将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非居民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表( 2019 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 2019 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扣缴企业所得税报告表( 2019 年版)》等报表及相应填报说明予以发布,并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非居民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表( 2019 年版)》适用于非居民企业预缴企业所得税税款时填报,其附表为《非居民企业机构、场所汇总缴纳所得税税款分配表》《非居民企业机构、场所核定计算明细表》。本条规定报表自办理 2020 年度第一季度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起启用;非居民企业机构、场所按照《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非居民企业机构场所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9 年第 12 号)的规定自 2019 年度起汇总纳税的,本条规定报表自办理 2019 年度第一季度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起启用。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 2019 年版)》适用于非居民企业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填报,其附表为《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明细表》《对外合作开采石油企业勘探开发费用年度明细表》《非居民企业机构、场所汇总缴纳所得税税款分配表》《非居民企业机构、场所核定计算明细表》。本条规定报表自办理 2020 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起启用;非居民企业机构、场所按照《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非居民企业机构场所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9 年第 12 号)规定自 2018 年度或 2019 年度起汇总纳税的,本条规定报表自办理 2018 年度或 2019 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起启用。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扣缴企业所得税报告表( 2019 年版)》适用于源泉扣缴和指定扣缴的扣缴义务人,以及扣缴义务人未依法扣缴或者无法履行扣缴义务情况下自行申报的纳税人,按次或按期扣缴或申报企业所得税税款时填报。本条规定报表自 2019 年 10 月 1 日起 启用。
四、本公告规定的报表启用前,仍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等报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5 年第 30 号)的规定执行;本公告规定的报表启用后,不再使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5 年第 30 号发布的相应报表。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
2019 年 3 月 28 日
| 附件下载: | 1.《中华人民共和国非居民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表(2019年版)》及填报说明.doc 2.《中华人民共和国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2019年版)》及填报说明.doc 3.《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及填报说明.doc 4.《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明细表》及填报说明.doc 5.《对外合作开采石油企业勘探开发费用年度明细表》及填报说明.doc 6.《非居民企业机构、场所汇总缴纳所得税税款分配表》及填报说明.doc 7.《非居民企业机构、场所核定计算明细表》及填报说明.doc 8.《中华人民共和国扣缴企业所得税报告表(2019年版)》及填报说明.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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